发现报税表过了期,应先核对是否已有有效的延期安排。如确实迟交,便要尽快补交,并跟进税务局发出的通知。账目未整理好或尚未收到提醒,都不宜成为继续拖延的理由。
迟交报税表和迟交税款是两回事:前者可能涉及罚款,后者则可能被加征 5% 及其后的 10% 附加费。本文主要说明 2026 年整批发出的 2025/26 课税年度报税表,涵盖迟交后的处理方法、延期安排及罚款计法。
已经迟交报税表点算
先确认欠交的报税表及适用限期
找出报税表、税务局来信及过往交表纪录,核对课税年度、交表限期,以及有没有适用的延期。如已委任税务代表,可先确认其申请或登记纪录。雇主替员工申报收入,不等于员工已完成个人报税;公司周年申报表亦与利得税报税表不同。
整理资料并尽快补交
个人可先整理收入纪录及申索扣税所需的证明;公司则要核对银行月结单、收支单据、账目,以及所需的核数报告和税务计算文件。如资料未齐,应列明欠缺项目并尽快补齐,按实际情况申报,不应因账目尚未完成而填报零收入。
交表后应保留提交纪录。使用网上报税时,要确认报税表已成功提交;只储存草稿或完成部分签署步骤,并不代表已完成交表。
收到估计评税通知书或罚款通知要分别跟进
未有交回报税表,税务局可能先按估计的收入或利润评税,俗称「估税」。如不同意评税结果,一般须在通知书发出日期后一个月内提出书面反对,说明理由,并一并交回填妥的报税表及所需账目(如适用)。只补交报税表,不等于已提出有效反对;除非获准缓缴,仍须按税单要求交税。
如收到罚款通知,也须按信件列明的限期回复或处理。补交报税表不会令罚款自动撤销;如需解释延误原因,应提交具体理由及相关证明。
2026 报税表最迟几时交
判断是否迟交,要先分清报税表类别。个别人士和公司的限期不同,纸本与电子报税的延期条件亦不一样。「整批延期」是税务代表按年度安排,为符合条件的客户办理延期,与因特殊困难而提出的个别申请不同。
个别人士报税表 BIR60
2025/26 年度个别人士报税表于 2026 年 5 月 4 日整批发出。没有另获延期的纳税人,一般按以下日期交表;电子报税的一个月宽限毋须另行申请。
| 纳税人情况 | 纸本交表限期 | 电子报税限期 |
|---|---|---|
| 没有独资业务 | 2026 年 6 月 4 日 | 2026 年 7 月 4 日 |
| 经营独资业务 | 2026 年 8 月 4 日 | 2026 年 9 月 4 日 |
如已委任税务代表,并符合整批延期安排,没有独资业务的个案可延至 2026 年 7 月 4 日;涉及独资业务的个案则可延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。这两个日期不能再加上电子报税的一个月宽限。
公司及合伙业务的利得税报税表
公司应先查看报税表或提交报税表通知书上的限期。下表适用于 2026 年 4 月整批发出的 2025/26 年度利得税报税表,按年结日分为 N、D、M 类。D、M 类日期以已委任税务代表并符合整批延期安排为前提;电子报税一栏另须符合相关延期条件。
| 结帐日期类别 | 纸本交表安排 | 电子报税延期安排 |
|---|---|---|
| N 类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|
2026 年 5 月 4 日 不设一般整批延期 |
可按条件申请 额外一个月延期 |
| D 类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|
2026 年 8 月 31 日 | 2026 年 10 月 2 日 |
| M 类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|
2026 年 11 月 30 日 | 2026 年 12 月 30 日 |
D 类日期已按税务局 2026 年 7 月 14 日的通函更新;M 类日期则已按 2026 年 10 月 20 日的最新通函,分别延至 11 月 30 日及 12 月 30 日。例如,2026 年 3 月 31 日年结的公司,符合上述安排时,纸本交表限期为 11 月 30 日,电子报税则为 12 月 30 日。
自愿采用利得税电子报税的公司,须最迟在适用交表限期前 7 个工作天提交额外延期申请,并按所申请的电子或半电子模式完成报税。额外一个月以整批延期日或正常交表到期日中较迟的日期计算。单是开立网上报税帐户,并不代表已获延期;强制电子报税个案则另有安排。
M 类个案如在 2025/26 年度录得税务上可扣除的亏损,可申请延至 2027 年 2 月 1 日。申请一般须于 2026 年 11 月 2 日或之前提交;只有特殊情况下,才可于 11 月 16 日或之前提出个别申请。报税表须申报可扣除亏损,纸本及电子交表均以 2 月 1 日为限,不会因电子报税再加一个月。
上述亏损延期申请日期依照年度通函;10 月 20 日的通函并未另行更改这两个申请日期,不能因一般 M 类交表限期延长而自行顺延。
新开业、非整批发出的报税表、清盘公司,以及另获个别延期的个案,须另按相关规定及通知核对,不能直接套用上表。
赶不及交报税表有无得延期
除了上述既定安排,纳税人如遇到特殊困难,也可按个别情况提出申请。不过,个人和公司申请进一步延期的要求不同。
个人因重大困难未能准时交表
个别人士可向税务局提出书面申请,解释未能准时交表的原因。税务局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批准;如已透过税务代表获得整批延期,要求再延长限期,也须另行提出个别书面申请。
公司需要超出整批延期安排的时间
利得税个案如要申请比整批延期安排更长的限期,须最迟在整批延期最后限期届满前 14 天,以书面提出申请,说明原因并附上证明。税务局只会在极为例外的情况下批准,不接纳逾期申请,也不处理电话申请。这项个别申请,与上文的电子报税或 M 类亏损延期申请不同。
申请时宜列明税务档案号码、课税年度、原定交表日期、延误原因及预计交表日期。提出这类个别申请不等于已获批准,等候回复期间仍应继续准备资料。如已逾期,应尽快补交及交代原因,不能假设事后申请便可免除逾期责任。
迟交报税表会罚几多钱
迟交报税表没有划一罚款,亦不是单按逾期日数收费。税务局可视乎违例情况,以罚款代替检控、评定补加税,或提出检控。其中「补加税」是处理违例的罚款方式,不是迟交税款的附加费。
利得税个案的参考比率
对于没有涉及实地审核或调查的利得税逾期个案,税务局会参考下表厘定罚款。计算基础是「少征税款」,即因违例而已少征或可能少征的税款,并非营业额或公司盈利。
| 违例纪录 | 一般组别 | 发出两次或以上 估计评税后才交表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次违例 | 10% | 20% |
| 五年内第二次违例 | 20% | 30% |
| 五年内第三次或其后再犯 | 35% | 50% |
例如,某个案的少征税款为 HK$20,000,属首次违例的一般组别,按参考比率计算便是 HK$20,000 × 10% = HK$2,000。这只是计算示例;实际罚款可因逾期时间、延误原因、纳税人的态度及补救措施等而上调或下调。计算五年内的违例次数时,曾收过警告信亦会计入,不能只按曾否缴付罚款判断。
个人迟交报税表的处理方式
一般薪俸税及物业税的迟交报税表个案,税务局通常以罚款代替检控处理,不能直接套用上表的利得税比率。
法定最高罚款
如无合理辩解而未依时交表,并按《税务条例》第 80(2) 条被检控及定罪,可处最高 HK$10,000 罚款,并可另加最高相当于少征税款三倍的罚款。
税务局亦可改按第 82A 条评定补加税,上限为少征税款三倍。两者属不同处理程序,最高金额不应直接相加;法定上限也不代表每宗迟交个案的实际罚款。
迟交税款的 5% 及 10% 附加费又点计
交回报税表后,仍要按税单列明的日期交税。税务局可对逾期未缴税款加征 5% 附加费;到期日六个月后仍未清缴的税款及原有附加费,可再被加征 10%。如第一期税款未准时缴付,第二期税款亦会被视为立即到期,一并追讨。
假设全部到期未缴税款为 HK$20,000,并先后被加征上述附加费,期间没有付款,计算如下:
首次附加费:HK$20,000 × 5% = HK$1,000。
到期日六个月后再加征:HK$21,000 × 10% = HK$2,100。
连同两次附加费,欠款合计为 HK$23,100。
第二次的 10% 是按尚欠税款连同原有附加费计算,因此不能只把 5% 和 10% 相加后乘以原欠税额。以上例子未计其他追讨费用,亦不包括迟交报税表本身可能涉及的罚款。
如因资金不足而未能依时交税,可申请分期缴税。申请延期交表不会自动延长缴税限期,获准分期也不代表附加费获豁免。
迟交报税表常见问题
迟交一两日或第一次迟交会唔会罚款
须视乎个别情况,没有划一的自动免罚安排。即使只迟了一两日,仍应尽快补交。如已收到税务局通知,应按要求回复,并提供延误原因及证明。
公司没有生意或录得亏损是否仍要报税
收到报税表后,仍须按要求填妥交回,申报实际营运及盈亏情况。没有税款要交,不等于不用报税;个人即使没有收入,收到报税表后也须按要求交回。
公司报税服务查询
公司如需整理账目或处理欠交的报税表,可先备妥税务局来信、过往报税纪录及现有单据。WeCorp 安排会计、核数及报税服务,客户可提供现有资料和交表限期,查询相关服务及收费。
本文为一般税务资讯。个别交表限期、延期资格及处理结果,以相关法例、税务局最新公布及个案通知为准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