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現報稅表過了期,應先核對是否已有有效的延期安排。如確實遲交,便要盡快補交,並跟進稅務局發出的通知。賬目未整理好或尚未收到提醒,都不宜成為繼續拖延的理由。
遲交報稅表和遲交稅款是兩回事:前者可能涉及罰款,後者則可能被加徵 5% 及其後的 10% 附加費。本文主要說明 2026 年整批發出的 2025/26 課稅年度報稅表,涵蓋遲交後的處理方法、延期安排及罰款計法。
已經遲交報稅表點算
先確認欠交的報稅表及適用限期
找出報稅表、稅務局來信及過往交表紀錄,核對課稅年度、交表限期,以及有沒有適用的延期。如已委任稅務代表,可先確認其申請或登記紀錄。僱主替員工申報收入,不等於員工已完成個人報稅;公司周年申報表亦與利得稅報稅表不同。
整理資料並盡快補交
個人可先整理收入紀錄及申索扣稅所需的證明;公司則要核對銀行月結單、收支單據、賬目,以及所需的核數報告和稅務計算文件。如資料未齊,應列明欠缺項目並盡快補齊,按實際情況申報,不應因賬目尚未完成而填報零收入。
交表後應保留提交紀錄。使用網上報稅時,要確認報稅表已成功提交;只儲存草稿或完成部分簽署步驟,並不代表已完成交表。
收到估計評稅通知書或罰款通知要分別跟進
未有交回報稅表,稅務局可能先按估計的收入或利潤評稅,俗稱「估稅」。如不同意評稅結果,一般須在通知書發出日期後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反對,說明理由,並一併交回填妥的報稅表及所需賬目(如適用)。只補交報稅表,不等於已提出有效反對;除非獲准緩繳,仍須按稅單要求交稅。
如收到罰款通知,也須按信件列明的限期回覆或處理。補交報稅表不會令罰款自動撤銷;如需解釋延誤原因,應提交具體理由及相關證明。
2026 報稅表最遲幾時交
判斷是否遲交,要先分清報稅表類別。個別人士和公司的限期不同,紙本與電子報稅的延期條件亦不一樣。「整批延期」是稅務代表按年度安排,為符合條件的客戶辦理延期,與因特殊困難而提出的個別申請不同。
個別人士報稅表 BIR60
2025/26 年度個別人士報稅表於 2026 年 5 月 4 日整批發出。沒有另獲延期的納稅人,一般按以下日期交表;電子報稅的一個月寬限毋須另行申請。
| 納稅人情況 | 紙本交表限期 | 電子報稅限期 |
|---|---|---|
| 沒有獨資業務 | 2026 年 6 月 4 日 | 2026 年 7 月 4 日 |
| 經營獨資業務 | 2026 年 8 月 4 日 | 2026 年 9 月 4 日 |
如已委任稅務代表,並符合整批延期安排,沒有獨資業務的個案可延至 2026 年 7 月 4 日;涉及獨資業務的個案則可延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。這兩個日期不能再加上電子報稅的一個月寬限。
公司及合夥業務的利得稅報稅表
公司應先查看報稅表或提交報稅表通知書上的限期。下表適用於 2026 年 4 月整批發出的 2025/26 年度利得稅報稅表,按年結日分為 N、D、M 類。D、M 類日期以已委任稅務代表並符合整批延期安排為前提;電子報稅一欄另須符合相關延期條件。
| 結帳日期類別 | 紙本交表安排 | 電子報稅延期安排 |
|---|---|---|
| N 類 2025 年 4 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 |
2026 年 5 月 4 日 不設一般整批延期 |
可按條件申請 額外一個月延期 |
| D 類 2025 年 12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|
2026 年 8 月 31 日 | 2026 年 10 月 2 日 |
| M 類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|
2026 年 11 月 30 日 | 2026 年 12 月 30 日 |
D 類日期已按稅務局 2026 年 7 月 14 日的通函更新;M 類日期則已按 2026 年 10 月 20 日的最新通函,分別延至 11 月 30 日及 12 月 30 日。例如,2026 年 3 月 31 日年結的公司,符合上述安排時,紙本交表限期為 11 月 30 日,電子報稅則為 12 月 30 日。
自願採用利得稅電子報稅的公司,須最遲在適用交表限期前 7 個工作天提交額外延期申請,並按所申請的電子或半電子模式完成報稅。額外一個月以整批延期日或正常交表到期日中較遲的日期計算。單是開立網上報稅帳戶,並不代表已獲延期;強制電子報稅個案則另有安排。
M 類個案如在 2025/26 年度錄得稅務上可扣除的虧損,可申請延至 2027 年 2 月 1 日。申請一般須於 2026 年 11 月 2 日或之前提交;只有特殊情況下,才可於 11 月 16 日或之前提出個別申請。報稅表須申報可扣除虧損,紙本及電子交表均以 2 月 1 日為限,不會因電子報稅再加一個月。
上述虧損延期申請日期依照年度通函;10 月 20 日的通函並未另行更改這兩個申請日期,不能因一般 M 類交表限期延長而自行順延。
新開業、非整批發出的報稅表、清盤公司,以及另獲個別延期的個案,須另按相關規定及通知核對,不能直接套用上表。
趕不及交報稅表有無得延期
除了上述既定安排,納稅人如遇到特殊困難,也可按個別情況提出申請。不過,個人和公司申請進一步延期的要求不同。
個人因重大困難未能準時交表
個別人士可向稅務局提出書面申請,解釋未能準時交表的原因。稅務局只會在特殊情況下批准;如已透過稅務代表獲得整批延期,要求再延長限期,也須另行提出個別書面申請。
公司需要超出整批延期安排的時間
利得稅個案如要申請比整批延期安排更長的限期,須最遲在整批延期最後限期屆滿前 14 天,以書面提出申請,說明原因並附上證明。稅務局只會在極為例外的情況下批准,不接納逾期申請,也不處理電話申請。這項個別申請,與上文的電子報稅或 M 類虧損延期申請不同。
申請時宜列明稅務檔案號碼、課稅年度、原定交表日期、延誤原因及預計交表日期。提出這類個別申請不等於已獲批准,等候回覆期間仍應繼續準備資料。如已逾期,應盡快補交及交代原因,不能假設事後申請便可免除逾期責任。
遲交報稅表會罰幾多錢
遲交報稅表沒有劃一罰款,亦不是單按逾期日數收費。稅務局可視乎違例情況,以罰款代替檢控、評定補加稅,或提出檢控。其中「補加稅」是處理違例的罰款方式,不是遲交稅款的附加費。
利得稅個案的參考比率
對於沒有涉及實地審核或調查的利得稅逾期個案,稅務局會參考下表釐定罰款。計算基礎是「少徵稅款」,即因違例而已少徵或可能少徵的稅款,並非營業額或公司盈利。
| 違例紀錄 | 一般組別 | 發出兩次或以上 估計評稅後才交表 |
|---|---|---|
| 第一次違例 | 10% | 20% |
| 五年內第二次違例 | 20% | 30% |
| 五年內第三次或其後再犯 | 35% | 50% |
例如,某個案的少徵稅款為 HK$20,000,屬首次違例的一般組別,按參考比率計算便是 HK$20,000 × 10% = HK$2,000。這只是計算示例;實際罰款可因逾期時間、延誤原因、納稅人的態度及補救措施等而上調或下調。計算五年內的違例次數時,曾收過警告信亦會計入,不能只按曾否繳付罰款判斷。
個人遲交報稅表的處理方式
一般薪俸稅及物業稅的遲交報稅表個案,稅務局通常以罰款代替檢控處理,不能直接套用上表的利得稅比率。
法定最高罰款
如無合理辯解而未依時交表,並按《稅務條例》第 80(2) 條被檢控及定罪,可處最高 HK$10,000 罰款,並可另加最高相當於少徵稅款三倍的罰款。
稅務局亦可改按第 82A 條評定補加稅,上限為少徵稅款三倍。兩者屬不同處理程序,最高金額不應直接相加;法定上限也不代表每宗遲交個案的實際罰款。
遲交稅款的 5% 及 10% 附加費又點計
交回報稅表後,仍要按稅單列明的日期交稅。稅務局可對逾期未繳稅款加徵 5% 附加費;到期日六個月後仍未清繳的稅款及原有附加費,可再被加徵 10%。如第一期稅款未準時繳付,第二期稅款亦會被視為立即到期,一併追討。
假設全部到期未繳稅款為 HK$20,000,並先後被加徵上述附加費,期間沒有付款,計算如下:
首次附加費:HK$20,000 × 5% = HK$1,000。
到期日六個月後再加徵:HK$21,000 × 10% = HK$2,100。
連同兩次附加費,欠款合計為 HK$23,100。
第二次的 10% 是按尚欠稅款連同原有附加費計算,因此不能只把 5% 和 10% 相加後乘以原欠稅額。以上例子未計其他追討費用,亦不包括遲交報稅表本身可能涉及的罰款。
如因資金不足而未能依時交稅,可申請分期繳稅。申請延期交表不會自動延長繳稅限期,獲准分期也不代表附加費獲豁免。
遲交報稅表常見問題
遲交一兩日或第一次遲交會唔會罰款
須視乎個別情況,沒有劃一的自動免罰安排。即使只遲了一兩日,仍應盡快補交。如已收到稅務局通知,應按要求回覆,並提供延誤原因及證明。
公司沒有生意或錄得虧損是否仍要報稅
收到報稅表後,仍須按要求填妥交回,申報實際營運及盈虧情況。沒有稅款要交,不等於不用報稅;個人即使沒有收入,收到報稅表後也須按要求交回。
公司報稅服務查詢
公司如需整理賬目或處理欠交的報稅表,可先備妥稅務局來信、過往報稅紀錄及現有單據。WeCorp 安排會計、核數及報稅服務,客戶可提供現有資料和交表限期,查詢相關服務及收費。
本文為一般稅務資訊。個別交表限期、延期資格及處理結果,以相關法例、稅務局最新公布及個案通知為準。
